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促进和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大力拓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国(境)外资源,帮助和扶持中小企业循因公渠道“走出国门” 开拓市场,特就我市中小企业人员申办因公出国(境)手续制订如下指南:
工作职能 市外办内设审批处与涉外处,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 审批处的主要职能是办理我市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批、报批管理服务工作和办理邀请外国人员来汉审批、报批及发邀请函电事宜。 涉外处的主要职能是颁发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及办理因公出国签证申请;颁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工作;管理涉外领事认证工作及相关领事工作。
出国(境)手续办理 办理因公出国(境)的基本程序是: 1. 在主管部门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对外经济合作处或市工商联合会联络部办理相关手续。 2. 在市外办审批处办理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确认件。 3. 持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在市工商联或市人事局及被授权单位办理政审批件。 4. 持上述批件及个人资料在市外办涉外处办理因公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三个工作日) 5. 持上述材料按规定程序办理签证手续。
外国人来华邀请办理 在市外办审批处领取邀请外国人来汉签证通知表,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一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审批直通车 市外办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及出口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直通车”审批办法,即不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由企业直接报市外办审批处审批。“直通车”企业除面交申报材料外,还可采取传真、快递等方式报批,以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 市外办根据外交部《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武汉市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试行办法》,为我市民营企业人员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旅行卡的有效期为三年,持卡人可凭该卡及有效护照免办签证,直接出入APEC国家或地区实行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每次停留不超过二个月。
其他服务 市外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到重点服务的中小企业走访调研,了解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办理各类手续的详细程序及相关规定可查询市外办网站,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2827331(市外办审批处) 027-82827330(市外办涉外处) 传真:027-82812889 市工商联联络部 姚丽萍 027-82201347电子邮件:scari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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